做公益可以分類嗎? * } Z' w2 ]0 W: J8 H( z8 X% l* _
個人覺得不妥當,中國古有范蠡先生,做官做到足夠大,就隱退;然后做生意做到足夠大,散財于民;再遷異地隱名埋姓從頭再來,逐漸再到富甲一方,斯惠于民;他為什么要這樣做呢?道德經(jīng)有一句話:功遂身退,天之道;這句話太智慧了,慈善重在“時”的把握,而非“事”的選擇。再有一句諺語:“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”。就原始點來說要看從事人的個人情況而定,目前中國的公益意識還很淡薄,建立管道的途徑受到限制和約束的情況下,個人覺得已交流學習為目的的,做到不求經(jīng)濟效益的公益性質(zhì)比較妥當,大家集體出資組織所需要的相關費用,如(光盤資料、場地費用、老師的差旅費用等),還可以采取相關廠家贊助的形式,這樣才能有廣泛的傳播;涉及到治病的需要建立系統(tǒng)收費標準,這樣才能起到連鎖反應。 ; z! V/ E+ j, K0 i7 [+ 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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